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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矿山违法“零容忍”

时间:2025-08-15 07:23:00

本报讯 记者赫巍利 王迪报道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三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辽西某地的非煤矿山汛期应急响应开展突击检查,发现某铅锌矿在之前暴雨红色预警期间未按规定停产撤离井下人员的严重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对该矿下达停产整顿并给予行政罚款的严肃处理。

监察执法三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该铅锌矿7月27日17时09分接到暴雨红色预警后,向监管部门报告“撤离14人”“夜间无人作业”等虚假应急处置信息,现场检查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发现当日直至20时井下仍有14名作业人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遇极端天气必须停产撤人,为什么定位系统显示井下仍有人员?”监察员现场质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赵某。赵某辩称:“可能是数据时间上传有误吧……”话音未落,监察员调出监控视频回放:“这是19时15分的井下运输巷道监控视频,画面中清晰显示人员”。面对铁证,赵某最终承认心存侥幸“以为上报停产撤人数据,没人检查”!

“监察执法三处实施汛期调度信息双随机验证,推动辖区矿山企业落实应急叫应、响应、回应机制,压实责任,确保紧急避险措施落实落地”,监察执法三处负责人强调。进入汛期后,监察执法三处对辖区4个重点县区8处重点矿山企业突击检查,运用人员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进行历史轨迹追溯,对预警发布时间与撤离指令时间进行交叉核验,严打不执行指令行为,推动辖区矿山企业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