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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虚假宣传,误导我花5000元购买银手镯”,王磊律师支招维权

时间:2025-07-06 00:01:00

2025年第108期(总第250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王磊律师(湖南良思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lk6281t”留言:2025年6月29日,本人跟团去了古丈某苗寨旅游。在进入寨子前,导游带我们去一户苗人家里喝茶,特别交代我们不能拍照和录音。导游还宣传说苗银是真银,比市面上的好,可食用和煮水,还现场找游客用银镯刮痧,称能祛湿、去病消灾。经过导游一系列虚假宣传,我花5000元(每克42.8元,远高于市价)购买了两只银手镯、一个银水杯。对于这种欺诈诱导消费行为,请相关部门核实并给予退款为感。

专业解答

王磊律师(湖南良思律师事务所)

导游在销售苗银时存在宣称“可食用、煮水、祛湿气”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信息”的规定。若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退一赔三”且最低赔偿500元。若商家对苗银价格虚高定价且未明码标价或虚构原价,可能构成《价格法》第十四条禁止的价格欺诈。导游要求游客禁止拍照、录音,可能涉嫌掩盖违法行为,违反《旅游法》第四十一条中“导游不得诱导、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规定。若苗银存在成分不符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主张退货。

面对此类问题,消费者可固定购买凭证、商品照片、宣传视频等证据,先与旅行社或商家协商退款,协商无果则向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必要时还可向法院起诉主张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

编辑:李洁 何思蓓

32位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