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检要求
进入安检区后
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
包括开包、开箱、开瓶在内的
人工手检和设备探检
无随身携带物品人员
可走安检门快速通道
乘坐轮椅、童车等老幼残障人员
可走加宽无障碍通道
(一)禁带物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安检人员发现后应当予以收缴,并扣留人员进行处罚。清单如下:
1.枪支(含仿真枪)、弹药、弓弩、管制刀具(如砍刀、匕首、三棱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爆炸物品(如炸药、雷管等)。
2.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丁烷气等)。
3.剧毒、腐蚀性物品(如农药、硫酸、硝酸等)及放射性物品。
4.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如各类病毒、细菌等)。
5.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二)限带物品是指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有可能影响安全和秩序,不得带入现场的物品,要求携带人员自行处理。清单如下:
1.各类液体(婴儿必需的液态饮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单体100ml以内的非玻璃容器液态化妆品除外,但必须接受开瓶检查)。
2.打火机、火柴、燃气罐(炉)等点火器具,场内严禁吸烟。
3.没有清晰的品牌、容量标识、3C认证标识以及破损、鼓包、异常发热的充电宝,单块充电宝容量不得超过100Wh(约27000mAh)。
4.超过个人食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大量水果和鸡蛋等)。
5.无人机、有动力航模、风筝、气球等。
6.激光笔、对讲机等可能影响局域电磁通信的设备。
7.横幅、标语、广告牌、传单等宣传物品。
8.易碎品和各类玻璃制品。
9.菜刀、水果刀、斧头、锤子及长度超过50公分的棍棒、尖锐物等。
10.露营帐篷(含天幕)及展开阴影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伞具。
11.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12.其它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如注射器、药剂等)。

部分图片来源:往届空军航空开放活动和长春航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