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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万元抚养费支付到位!红安检察支持起诉让“逃单”父亲归位

时间:2025-07-23 18:24:00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秦娇娇 秦燕玲)“钱收到了,外婆不用愁了,谢谢检察官阿姨。”近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当事人石小(化名)一家进行回访,了解其近期生活状况,并对石小进行心理疏导等帮扶。

检察官回访当事人

2015年3月,石小父母离异,离婚协议约定4岁的石小由母亲抚养,父亲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石小年满18周岁。离婚后,石小的母亲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贰级精神残疾人,因其病情不稳定,多次住院强制治疗,石小主要由其外婆涂奶奶抚养。

离婚协议也未得到履行。石小父母离婚后,父亲乐某仅支付了两年抚养费后便不再给付。后来,石小的父亲再婚生子,与石小联系更是变少。随着石小慢慢长大,涂奶奶年事已高,仅靠务农、打零工的收入已无法承担石小日益增长的抚养费用。

今年3月,涂奶奶无奈之下到红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红安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信息共享机制获悉了这一线索。

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详细了解了石小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并对涂奶奶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通过调取石小外婆、父亲及其本人的户籍档案、石小父母的离婚协议书、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说明等材料,检察官掌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发现乐某具备支付能力却长期逃避义务。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由母亲抚养石小,但父亲乐某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现在乐某拒不支付抚养费,损害了石小的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建议您采用诉讼方式维护权益。”查阅并核实相关情况后,检察官依法给出了建议。

检察官协助当事人办理支持起诉相关手续

随后,涂奶奶向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检察官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并及时固定了《协议书》、户口本等关键证据。针对涂奶奶和石小家庭生活困难、诉讼能力弱等情况,红安县检察院协助其申请了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为石小代理诉讼。

依照相关法定程序,3月底,红安县检察院依法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跟进案件办理。红安县人民法院采纳了红安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石小的父亲乐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共计95759元。截至目前,乐某所欠抚养费已全部支付到位。

考虑到石小的母亲系精神残疾人,无固定收入,且长期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困难,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对接县民政局、妇联、残联等相关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帮助石小母亲顺利申请到了低保,缓解了其住院治疗的部分经济压力。

案结事未了。该院联合县法院、民政、妇联等单位采取了系统性、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多次对乐某进行训诫和释法说理,促使其加强与孩子的联系,履行抚养义务,主动修复破裂的亲子关系。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石小母女不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引导石小消解积怨矛盾,感受亲情温暖。

检察院 红安 【纠错】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