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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公安交警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10-15 16:29:00



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鞍山公安交警将对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及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辆,包含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进行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摩托车、电动车未悬挂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2.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放的;

3.骑乘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改装、拼装、报废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的;

7.摩托车、电动车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鞍山公安交警在此提: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行车。

全媒体记者 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