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违规吃喝的问题上,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家人围坐、好友相聚总少不了一桌好菜,但公职人员可得警惕:周末节假日里的“热情饭局”,哪些可能藏着“违规陷阱”?
什么是违规吃喝?
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三是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是什么
根据违规吃喝问题的构成要素,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点在于弄清参与吃喝的人员关系、吃喝的地点性质和吃喝的钱款来源,也就是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付钱。
01 和谁吃
党员干部也有生活,也需要维系感情,不是说和谁吃饭都不行,如果是和家里人、亲朋好友的正常聚餐,那么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无论吃饭花费的是否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党员干部一概不能接受。
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带有这些词条属性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在哪儿吃,只要是对方宴请,吃了就是违纪。
02 在哪儿吃
这是判定是否违规吃喝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这方面,如果只是单纯通过吃喝地点来判断是否违规,那么需要注意的就一个地方: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只要是这类场所,不管和谁吃,不管谁付钱,不管是否影响执行公务,一律违规。
03 谁付钱
这是认定违规吃喝问题最关键的因素,也是违规种类最多的因素。一般对违规的认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假公务真吃喝。就是假借公务活动之名,实际并不存在真实的公务活动,用公款来支付吃喝费用。
二是真公务超界限。就是虽然确实是公务活动,接待“师出有名”,但是却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比如,本来是接待2个人,但是想吃得好一点,就作假接待4个人,用4个人的用餐标准来接待2个人。
中纪委提醒
这8种饭局去不得!
01
不准参加公款宴请
释义:
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02
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释义:
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03
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释义:
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04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释义:
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05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释义:
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06
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释义:
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07
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释义: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08
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释义:
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除此之外
以下这12种饭局仍需公职人员警惕!
01 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
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宴请。
02 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
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0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
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04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
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宴请。
05 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
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06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07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
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08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
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09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
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0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释义:
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
释义:
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2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释义:
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相关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年修订)
01
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01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禁止违规吃喝,不是吃喝都违规
各地纵深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剑指权力寻租、公款滥用等沉疴,是正风肃纪的必然选择。但在执行链条中,个别地方“层层加码”,把“禁止违规吃喝”简单等同于“禁止吃喝”。这种行为也是懒政,是形式主义的变种,让商家失了生意,也让民生烟火黯淡。
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是为防住腐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而不是防住人间烟火;从来只有“禁止违规吃喝”,没有所谓“禁止正常吃喝”。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整治措施,都是为了刹住违规吃喝歪风,让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和民生福祉更大地改善。一切的整治措施,都是通往这个目标的“桥”和“船”,而不是简单地禁止正常餐饮,不计民生地盲动蛮干。
违规吃喝从来不是简单的“吃饭”,而是“四风”滋长的温床、腐败萌发的土壤——公款宴请藏着权力寻租,酒桌应酬裹着利益输送,“觥筹交错”间,纪律底线被瓦解,权力公信被侵蚀。党中央从八项规定破题抓党风廉政建设,正是以“小切口”撬动“大成效”,管住少数人的“嘴”,赢得的是千万百姓的“心”。这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更是民心所向的必然选择。
对“不吃不喝,经济不活”“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等错误论调,必须正本清源,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这些“歪风饭局”,啃食的是公共信任,腐蚀的是政治生态,必须以“零容忍”态度连根拔除。
而正常餐饮,是民生的底色、人性的温度、经济的脉搏。2024年我国餐饮收入超5.5万亿元,撑起超3000万从业者的饭碗;街头巷尾的特色店、阖家团聚的聚会饭、朋友小聚的大排档,本就是生活日常与市场活力之体现。当然,对于一些靠“舌尖上的腐败”红火一时的餐厅饭店,肯定会受到影响。这类餐厅也需让“实惠”重入菜单,以品质服务重聚人气,这恰是行业健康升级的契机。
本该精准的“手术刀”,在一些地方成了“乱挥的大锤”:凡聚餐就审查、凡宴请就干预,“一碗面、大罚款”,自己掏钱请两三好友聚一聚也不行,普通党员干部吃饭战战兢兢。这些“层层加码”,看似“积极作为”,实则是懒政思维下对政策的误读、对民生的漠视,用简单粗暴代替精准治理,拿形式主义掩盖能力短板。餐馆没了客流,消失的不只是烟火,更是服务员工资、养殖户订单、供应链循环……层层加码的代价,最终压在劳动者肩头。
整治要“精准”,得把“红线”“绿灯”“尺度”划清楚。首先,“红线”锚定违规靶心,公款买单的奢靡宴请、利益勾兑的酒桌交易是必打区,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绿灯”照亮生活烟火,自费团聚的家宴、合规商务的餐叙是保障区,亲友小酌、街巷小聚,生活的底色本就是人间烟火。“尺度”划分行为边界,严管绝非管死,纪律剑指权力异化的贪腐病灶,而非私域里的寻常人情,若把“严管”异化为对个人请客“上纲上线”,连独自小酌都要动辄“亮红牌”,便是舍本逐末。当然,即便是个人宴请,也需守好“小酌怡情、不耽正事”的分寸。
各地执行时,严格区分违规吃喝与正当的餐饮需求,既要锚定“腐败零容忍”的铁规矩,又要守住“烟火不熄灭”的民生线。一方面,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一方面,为正常消费亮绿灯,让大家可以品尝美味,让城市更有烟火味,让人情更有温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全国工会融媒平台 广东省总工会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