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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披着“稳定币”马甲的骗局,多地紧急提醒风险!

时间:2025-07-15 22:20:00

临近香港《稳定币条例》8月1日的生效日,“稳定币”概念不断升温,骗局也层出不穷。7月14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进入7月以来,苏州、北京、深圳、重庆及宁夏等多地金融部门接连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着重强调 “稳定币” 正被违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幌子,其潜在风险值得高度警惕。

公众号截图

据悉,稳定币是一种通过锚定资产(如美元、港币等)或算法调控使得价格稳定的加密货币,核心功能是支付。香港《稳定币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首个针对法币稳定币的全面监管框架落地。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在香港发行法定货币稳定币或港元稳定币的业务、向香港公众推广其法定货币稳定币发行等活动时,均须获取牌照。

稳定币概念热度上升,有不法机构利用多数百姓对稳定币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

浙江省金融局提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得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承诺,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护好“钱袋子”。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投资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了解到,7月11日,“苏州金融”微信公众号也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为名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在风险提示中,苏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广大消费者: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通过 “苏周到” 搜索 “金融打非” 进入苏州市非法集资防处平台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对举报线索核实后根据《苏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日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直指部分不法分子借“稳定币”等新型概念实施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称,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各类数字货币及相关概念受到市场关注,一些不法机构与个人,假借“金融创新”“区块链技术”“数字经济”“数字资产”等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新型金融概念认知尚不深入的特点,通过发行或炒作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稳定币投资项目”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公众投入资金参与交易炒作。

据了解,披着“稳定币”马甲的骗局形式五花八门。有的不法分子以“稳定币销售”为由头做局,打造“杀猪盘”收割投资者;有的不法分子将一些毫无价值的数字资产打包后高价卖给投资人;还有不法分子以炒稳定币为名头,忽悠投资人去海外跨境开户投资,骗取投资者资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陶善工